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公布的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豫金罚决字〔2025〕133号)显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跨省经营保险业务。河南金融监管局对该分公司警告,罚款53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34号显示,单明军(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罚款10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36号显示,黄凌波(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罚款8万元。
豫金罚决字〔2025〕137号显示,万翔(时任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河南金融监管局对其警告,罚款1万元。
以下为原文: